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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 《乡村职业经理人与共富乡村实践》

作者:社会学之思

发布时间 2024-04-08 11:02   浏览量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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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职业经理人与共富乡村实践


邱泽奇 等 著

2024年3月

ISBN:978-7-5228-3332-3



内容简介

人才振兴是乡村发展的关键,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乡村职业经理人作为乡村经营的专业人才,带动村民通过经营实践,盘活乡村资源,推进产业融合,建构以村民为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为乡村发展注入内生动力,对于实现共同富裕及乡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书探讨了乡村职业经理人如何参与乡村经营并影响乡村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多案例分析,本书系统梳理了乡村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共富乡村实践中的痛点与难点,反思了既往由外部力量驱动的乡村产业发展路径,探索了内外资源链接的内生发展路径的优势,从“多主体合力”和“数字化赋能”两个维度提炼了乡村产业兴旺与共富乡村实践的有效机制,并剖析了乡村职业经理人在共富乡村实践中扮演的角色。



作者简介

邱泽奇,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数字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社会与治理、组织变迁、社会研究方法、城乡社会学等。代表性成果有《重构关系:数字社交的本质》《中国人的习惯》《朋友在先——中国对乌干达卫生发展援助案例研究》《边区企业的发展历程》等著作,以及《技术与组织:多学科研究格局与社会学关注》《技术化社会治理的异步困境》《从数字鸿沟到红利差异——互联网资本的视角》《回到连通性——社会网络研究的历史转向》《技术与组织的互构——以信息技术在制造企业的应用为例》等论文。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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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第一部分 导言

第一章 乡村经营中的“多主体合力”与“数字化赋能”

引言

一 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二 乡村产业振兴的反思与探索

三 多样化的乡村经营与“共富乡村”实践

四 案例共性:“多主体合力”与“数字化赋能”助力乡村经营

五 “共富乡村”与中国式现代化


第二部分 『共富乡村』实践案例

第二章 “强势动员”与“多方共创”的“共富乡村”实践——黄禾岩村案例

引言

一 “共富乡村”组织机制

二 乡村CEO培育

三 产业发展路径

四 农民主体地位

五 经验、挑战与对策


第三章 社会组织深度参与的“共富乡村”实践——来陆村案例

引言

一 来陆村概况及发展痛点

二 来陆村的乡村振兴实践

三 来陆村乡村建设的特点:社会组织的深度参与

四 来陆村发展的潜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第四章 “市场导向+人才赋能”的乡村经营之道——靖宁村案例

引言

一 靖宁村产业兴旺的痛点与突破口

二 靖宁村“共富乡村”建设实践

三 靖宁村发展经验总结

四 发展中的问题与建议


第五章 都市驱动的乡村多业态打造——桉富村案例

一 共富路上的痛点与难点

二 桉富村的乡村产业振兴实践

三 桉富村乡村产业振兴的堵点

四 桉富村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建议


第六章 多村联动的“全能型”农文旅业态实践——“云间花苑”案例

引言

一 “云间花苑”的多主体参与

二 “云间花苑”的典型经营者——乡村CEO

三 “云间花苑”的多业态实践

四 “云间花苑”的“共富”模式

五 归纳与总结


第七章 “陪伴式成长”与山区民族村落的内源式发展探索——小瑶河村案例

引言

一 “小瑶河村实验”

二 小瑶河村发展中的多方力量

三 内生发展的困境

四 建议与启发


第八章 以农民为中心的农旅振兴实践——达观村案例

一 达观村历史沿革及发展现状

二 专家团队提供信息

三 政府强势推进产业

四 农民成为发展中心

五 总结、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政策建议

课题组及各章写作



内容摘要

序言


请职业经理人经营乡村?乡村资产是集体的或家庭的,能行吗?是的,听起来貌似与乡村资产的属性相冲,实则是中国乡村发展迭代的优选项。本书试图梳理中国乡村发展中盘活集体资产的当下实践,尤其是在乡村振兴中实现产业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多样化尝试,为各地正在开展的“千万工程”提供参考。

可要理解它是优选项,便需要把它放在中国乡村发展的历史脉络与当下格局里,需要把它放在中国城乡关系的自然演进里,尤其需要把它放在过去40多年中国试图摆脱乡村绝对贫困、寻找适宜的发展路径的探索与实践里。

中国乡村与中华文明有着同样悠久的历史,几千年的时间里,从井田制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村始终是中国社会的底色。在底色之上,因地域的阻隔,气候的差异、资源的差别,几乎每个局部地区都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生计、农产和乡俗。但它们的共同之处是,那些以礼相待的农民,建造了聚居互助的村寨,发展出了技术先进的农业。

在20世纪之前,中国始终是一个传统农业社会。传统,说的是在农业生产中依然依靠人力和畜力,极少运用现代机械和其他技术。农业社会,指的是绝大多数人口以农业为生,农业生产形塑了人们的社会交往与日常生活,形塑了社会基本关系,包括城乡关系。20世纪开始的工业化进程没有立即改变传统农业社会的格局,直到20世纪后半叶,传统农业依然是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生计来源。在发达国家迈向后工业社会的时点,1980年,中国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依然还有80.61%,这意味着乡村人口依然是中国人口的主体,乡村生活依然是中国人生活的基本形态,乡村产业依然是中国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文明依然以农业文明为底色。

不过,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乡村,已经站在了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进而到数字社会的“千年之变”的前夜。2010年中国城乡人口的比例持平,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50.05%;7年之后,这一比例下降至39.76%;到2023年底进一步下降到33.84%,中国已经转变为以城镇人口为主体的社会。以1980年为起点计算,常住人口比例的城乡颠倒也不过是40多年间的事。40多年,“弹指一挥间”,却发生了“千年之变”。在漫长历史的短暂瞬间里,从农民打工潮到乡村人口进城落户,从乡镇企业到现代工业,从城乡分割到城乡融合,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中国乡村发生的是真正的历史巨变,让中国从农业社会迈进了数字社会。中国,因乡村的巨变而呈现历史巨变,因乡村发展的踏实脚步而迈上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

回顾40多年间发生的乡村巨变,我们可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的后20年,第二个阶段是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当下则处在第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焦点,也有其特定的历史地位。

第一个阶段的焦点是,乡村不再只有农业、农村和农民。除了农业,乡村还有工业;除了农村,乡村还连接城镇;除了农民,乡村还有产业工人。触发第一个阶段变化的是在国家政策引导下突破城乡隔离,推出让乡村人口进城务工和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等一系列举措。

中国社会的城乡分工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农业与工商业因资源利用的特点不同而形成城乡分工。商业以大规模人口聚居为依托,支撑商业的(手)工业则以劳动分工为效率的来源。工商活动提升了人们对聚居的依赖性以及相互关系的紧密性,社会分工的自然逻辑促进了人口聚集,城镇由此产生。传统的中国城镇,除了是政治的中心,还是以工业生产和货物交易为基本特征的人口聚集地、工商业活动的集散地。农业则以土地为资源,土地的不可移动性让村寨成为农业人口的居住选择,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让人们聚村寨而居,以便在农业生产中实现互助,城乡分野因此具有了天然的合理性。把天然合理性变成社会合理性的则是中国社会的组织机制。如果我们把井田制作为组织农业人口生产与生活的制度安排,把集市制作为组织城镇人口生产与生活的制度安排,则城乡分野已然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社会共识。

其实,社会共识里的城乡分野只是人们的生计选择,支持人们生计选择长久且稳定的还是社会制度。士农工商的社会等级秩序让以农业为生、居住在乡村的人不仅没有地位低下的感受,反而以为自己才是社会的主流。农业、农村、农民在制度上的主体性让乡村社会成为中国社会的主体,成为传统中国社会稳定且不断延续的基石。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上,中国的城乡之间有分野,却没有隔离,城乡人口的流动是自由的,职业选择也是自由的。各类文献记载的历朝历代在朝为官的精英们在离开朝堂之后,更多的不是选择留在城市而是回乡养老就是一个证据;居住在乡村的人安土重迁,不到万不得已不离开乡土,如用“背井离乡”描述向下的社会流动,则是另一个证据。直到1949年前,除了20世纪30年代的乡村复兴运动以外,中国的城乡关系在本质上依然可被理解为因人们自由选择主导的自然关系。乡村社会代表了中国社会的特征,在中国的大部分地区,我们看不到工业革命的力量,也很难感受到城市化的吸引力。

城乡关系的自然演化在1949年前后被打破,且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了城乡隔离。既往的研究显示,中国没有像法、英、美、德那样运用市场力量,由工业化来推动城市化,而是国家主导工业化进程,干预人口自由流动,进而建构城乡关系。这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即1949~1962年的城乡一体,1962~1978年的城乡隔离,1978~1997年突破城乡二元结构,1997年至今的不断重塑。

1949年以后,在赶超英美的工业化战略推动下,恢复工业生产和发展工业成为改变城乡关系的主要推动力量。乡村人口在短期内大量向城市流动。1957年,城市第二、三产业劳动人口为4462万,1958年便增加到11110万,净增6648万;1957年,农业劳动力为19309万,1958年减少到15490万,1958年当年净增加的乡村劳动力几乎都进入了城市。人口大量且快速流动带来的后果是城市的崩溃。工薪人口数量激增导致社会购买力迅速提升,加上工业生产各行业的不平衡和1959~1961年的农业大减产,使城市物资供应特别是日常生活用品及粮食供应等变得十分紧张,如1957年人均粮食消费量为205.5公斤,1961年时减少为174.5公斤;布的消费量在1957年时为10米,1961年时则减少为3米。维持生计的危机让许多工厂陷于停工和半停工状态或赔本赔钱严重。

为避免社会崩溃,乡村再次成为中国社会稳定的缓冲池,城乡户籍制度在各种争议中诞生,进而导致制度化的城乡隔离。1962年5月21日,中央书记处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减少职工和城镇人口的宣传要点的通知》,限制人口由乡到城自由迁徙。5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减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决定》出台,把减员指标分解到各部门,要求减少城镇人口的任务在1963年内基本完成,1964年上半年扫尾。精简工作的成效之一是让社会劳动力的工农业比例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农业劳动力从1958年的15490万人增至1963年的21966万人,第二、三产业的劳动人口从1958年的11110万人减至1963年的4674万人。

城乡户籍制度导致的城乡隔离不仅有效地阻止了人口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也导致农业产品和非农业产品之间的价格剪刀差以及城乡户籍携带的社会福利差。一方面,通过把在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益转移到工业和服务业,促进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工业发展;另一方面,把人口增长带来的生计压力留在乡村,使乡村只能在有限的土地上支撑不断增长的人口。城乡隔离和产业隔离的后果导致乡村发展的迟滞。

城乡隔离是制度化的,还需被新的制度突破。1979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投资、税收、信贷和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调整了乡村发展政策,放宽了对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的限制,指出可以按定额记工分,可以按时记工加以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乡村人口从政策突破中探索了通过承包到组继而承包到户的农业生产新体制。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27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座谈会纪要,指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到1983年末,全国99.5%的生产队都已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后果之一是从农业生产中释放出大量劳动力。我们的研究显示,20世纪70年代末期,农业生产对乡村劳动力的需求大约只有乡村劳动力总量的1/3。也就是说,在乡村,大约2/3的劳动力是冗余的。值得庆幸的是,制度变革释放出来的劳动力并没有在乡村“躺平”。为了生存,为了改善家庭生活,为了赡养老人和抚育子女,人们纷纷寻找新的生计,且很快出现了两个方向,一是进城务工,二是进入乡镇企业。

20世纪80年代,乡村劳动人口开始跨出乡村,进入城镇寻找生计。从建筑工地到家政服务市场,从工厂手工劳动到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劳动,乡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的数量很快从百万量级增长到千万量级,进一步突破亿的量级,且有了一个专门称谓“农民工”。《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中国农民工的数量为2.98亿,其中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工为1.21亿,离开本地外出的农民工为1.77亿。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流动的有1.06亿,跨省流动的有0.71亿。这组数据意味着乡村不再是被隔离的封闭社会,乡村也不再只有农业、农民,还有工业和工人。

当然,在人多地少的乡村,劳动人口始终不局限于农业。20世纪80年代,乡村劳动人口开始在家门口兴办企业。1979年7月,《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颁布,肯定了社队企业在乡村经济中的地位。9月,《决定》提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1983年社队企业雇用农村劳动力3235万人,比1978年增长14.4%;总产值从1978年的493亿元增加到1983年的1017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21%。在社队企业之外,农村家户、联户兴办的企业也悄然兴起,并逐渐发展壮大。1984年中央4号文件将社队企业正式改称为乡镇企业,对家户和联户兴办企业给予了充分肯定。1988年乡镇企业数量达1888万个,从业人数达9546万,总收入达4232亿元,4年间乡镇企业数量平均年增长52.8%,从业人数平均年增长20.8%,总收入平均每年增长58.4%。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乡镇企业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如以乡村集体企业为标志的“苏南模式”、以农民个体私营企业为标志的“温州模式”、以港台产业扩散为标志的“珠江模式”。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三分天下”、占据工业经济“半壁江山”、在财政贡献中“五居其一”。

在邓小平同志“南访谈话”之后,国务院先后下发(1992)19号和(1993)10号文件,充分肯定了乡镇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乡镇企业的第二轮发展提供了合法性。1992年乡镇企业完成总产值17975亿元,比上年增长54.7%;1993年比上年增长75.5%;1994比1992年增长1.4倍,纯利润增长1.3倍;每百元固定资产实现利润提高了48.6%,每百元资金实现利润提高了25.0%,每百元营业收入占用的流动资金降低了16.8%,人均创利税提高了1倍多。与此同时,乡镇企业发展带来的负效应也快速显现,如同业竞争、产品质量低下、环境污染、管理混乱等。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1995~1996年乡镇企业关停了4.67万个环境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厂、小制革厂、小化工厂、小煤窑等。其中,仅造纸厂就关闭了2.3万家。伴随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还有一批“小、微、亏”企业被兼并、拍卖和歇业。在这样的变化格局里,乡镇企业改制被提上了议事日程,1997年《乡镇企业法》颁布,乡镇企业的发展被纳入法治轨道,作为中国工业的一个特殊类别被正式纳入中国工业化体系。1998年乡镇企业的数量为2004万个,比1995年减少199万个;从业人员为12537万人,与2022年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相当,比1995年减少2.5%;实现营业收入89351亿元,净利润4635亿元,实交税金1583亿元,分别较1995年增长56%、43%和10%。

归纳而言,因制度突破而释放的乡村人口在过去40多年里形塑了乡村与城镇之间格局的变迁:乡村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980年的80.6%下降到2023年的33.8%;乡村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从76.3%下降到36.5%;1978年前,乡村劳动力完全固守在农业上,到2023年有2.97亿农民工在非农产业就业。出现在人们面前的不再是城乡隔离的乡村,而是与城镇高度绑定的乡村。人们的家或许还在乡村,其中一部分人却在城镇居住,一部分劳动力也在非农领域就业。

可是,在一些地区的乡村快速发展的同时,另一些地区的乡村却在快速衰落。伴随部分地区乡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和部分地区乡村产业发展的另一个动态是地区之间乡村的差距在扩大。“孔雀东南飞”,青壮年劳动力向珠三角和长三角聚集,加剧了中西部地区乡村发展的迟滞现象,把城乡差距变成了地区差距和地区之间的乡村差距,使东部乡村与西部乡村之间的差距远远大于东部或中西部城乡之间的差距,尽管总趋势是乡村人口省内流动的比例在上升。国家统计局的监测数据显示,乡村发展在东西部之间极不平衡。2015年东部地区农民工跨省流动的比例只有17.3%,而中部地区农民工跨省流动的比例却高达61.1%,西部地区农民工跨省流动的比例达到53.5%。该结构说明,东部地区的乡村人口即使向城镇和工业服务业流动,绝大多数也是在省内获得收入,维持生计,而中西部的乡村人口则不得不通过跨省流动来寻找生计。这个结构还说明,随着城市扩张和工业发展,东部乡村有机会通过地租来享受非农产业带来的红利;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不仅不能为本地乡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还因青壮年劳动力跨省外流而失去劳动力红利,且多因素叠加导致经济发展迟滞。一个直接的证据是,2014年国家确认的832个贫困县基本分布在中西部地区。

乡村发展第二个阶段的焦点是:消除乡村绝对贫困。除了有产业,乡村产业还得对改善村民生活有贡献;除了进厂务工,乡村还得挖掘乡村人才;除了在空间上与城镇连接,城乡连接还得促进乡村发展。如果说第一个阶段打通了乡村劳动力进城寻找生计的通道,推动了国家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发展,同时,地区之间因资源禀赋和发展机遇的差异导致乡村发展差异扩大,甚至使一些地区难以摆脱绝对贫困,那么,消灭绝对贫困、缩小乡村发展在地区之间的差距、为共同发展奠定基础,便成为该阶段中国亟须达成的现实目标。

摆脱贫困其实是自工业革命以来中国社会的历史情结,从洋务运动到戊戌变法,从辛亥革命到新文化运动,先辈们进行过各种各样的尝试,把中国的贫困归因于某个主导因素,并试图通过变革主导因素来实现现代化。可以说,中国现代史其实是一部向贫困宣战的历史,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也是在向贫困宣战中展开的。从晚清到当下,中国一直试图从纯粹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在转型的诸多尝试、挫折与成功中我们发现,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绝不仅仅是经济转型那么简单。一个直观的事实是: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努力,20世纪末中国经济实现了高速且持续的增长,中国经济发展被誉为人类经济发展的奇迹,可是却依然没有在总体上消灭绝对贫困。贫困地区的乡村劳动力也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务工潮的主体,却不仅没有因务工而阻断家乡的贫困,反而让一部分地区变得更加贫困。在脱贫攻坚战打响之前,中国仍有7000多万乡村人口处于绝对贫困状态。消除绝对贫困不仅仅是中国阶段性的发展诉求,更是中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前提。

2013年中国开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2014年国家公布了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名单。2015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7~28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发布。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制定了到2020年如期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的目标。

把脱贫攻坚纳入“五年规划”是少有的。为达成目标,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从政府机关到企事业单位,几乎每一种社会力量都参与了脱贫攻坚战,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专项帮扶、搬迁帮扶等多种创新性举措不断出现在脱贫攻坚的实践中。2019年10月,为加强对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成立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核查每一个贫困县的脱贫进展情况与脱贫实绩。2019年12月23日,西藏自治区宣布区内74个贫困县(区)全部脱贫摘帽。此后,重庆、黑龙江、陕西、河南、海南、河北、湖南、内蒙古、山西、吉林、青海、江西、安徽、湖北、新疆、云南、宁夏、四川、广西、甘肃20个省区市相继宣布所有贫困县消除贫困。2020年11月23日,贵州宣布最后9个深度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序列,这不仅标志着贵州省66个贫困县实现整体脱贫,也标志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

脱贫攻坚任务的艰难完成,1800余人牺牲在脱贫攻坚一线,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教育难、就医难等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到2020年,在基础设施上,贫困县通硬化路的行政村比重为99.6%,通动力电的行政村比重为99.3%,通信信号覆盖的行政村比重为99.9%,通宽带互联网的行政村比重为99.6%,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的行政村比重为99.9%,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的行政村比重为99.0%,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的行政村比重为62.7%。在教育上,有小学的乡镇比重为98.5%,所有的县均有初中,有初中的乡镇比重为70.3%,有寄宿制学校的乡镇比重为94.1%;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县比重为82.4%,有技工院校的县比重为18.7%,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县比重为84.5%;有公共图书馆的县比重为98.1%,有综合文化站的乡镇比重为99.4%,有图书室或文化站的行政村比重为98.9%。在医疗上,至少有一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的县比重为99.8%,所在乡镇有卫生院的行政村比重为99.8%,所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标的行政村比重为98.9%;有卫生室或联合设置卫生室的行政村比重为96.3%,卫生室服务能力达标的行政村比重为95.3%。数据显示,2013~2020年,乡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9899万人。普查结果显示,中西部2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档立卡户实现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也有保障。其中,西部地区乡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5086万人,减贫人口占比为51.4%;中部地区乡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3446万人,减贫人口占比为34.8%;东部地区乡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1367万人,减贫人口占比为13.8%。

2020年贫困地区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588元,脱贫攻坚期间年均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2%,比乡村整体年均实际增速快2.2个百分点。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420元,脱贫攻坚期间年均增长11.6%,比乡村整体年均实际增速高2.3个百分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499元,脱贫攻坚期间年均增长11.9%,比乡村整体年均实际增速快2.6个百分点。在乡村居民收入结构中,工资性收入成为首要收入来源。2020年贫困地区乡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444元,脱贫攻坚期间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5.3%,比2013年提高3.7个百分点。此外,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非农经营收入占比提高。2020年贫困地区乡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391元。其中,人均二、三产经营净收入1192元,年均增长12.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比2013年提高1.0个百分点。

可2022年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乡村发展在地区之间的不平衡依然存在。东部地区跨省流动的占比只有15.0%,中部地区跨省流动的比例却高达55.6%,西部地区跨省流动的比例也达到了47.5%,这意味着中西部的乡村劳动力依然需要通过跨省流动寻找生计。

巩固脱贫攻坚战的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乡村发展的第三个阶段。这个阶段的焦点是,在乡村人口的基本生计获得保障的条件下,促进乡村整体发展,不仅有产业,还希望产业兴旺;不仅有绿水青山,还希望生态宜居;不仅人丁兴旺,还希望乡风文明;不仅组织完善,还希望治理有效;不仅“两不愁三保障”,还希望生活富裕。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2017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是要实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如果说乡村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为乡村人口的基本生产与生活提供了保障,乡村振兴的目标便是不因部分乡村掉队而影响中国的整体发展,进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

从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开始,到2023年底,中央政府发布了182个政策文件推动乡村振兴。其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可以说,推动乡村振兴、补上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短板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几乎每一个关心乡村振兴的人都清楚,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人才队伍是基石、乡风文明是灵魂、生态宜居是关键,基层组织是主导。

可是究竟从哪里入手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各地都在因地制宜地寻找解题思路和方法。这本书便是我们向实践学习,在乡村发展历史脉络和现实格局里提交的“解题方案”之一。

“解题”的理论假设是,伴随城市化的加快发展,在数字化转型的环境里,乡村振兴抓手在人才。综合多个来源的数据,我们发现,相比2021年,2023年中国行政村的数量减少了近3万个,自然村减少了6万多个,偏远村庄和城郊村庄的消失已是不争的事实。问题是:剩下的乡村又当如何振兴?我们认为,乡村是居住在乡村的人口的乡村,没有人,便没有乡村。让乡村人丁兴旺的前提是有人有能力经营乡村。

换句话说,如果说传统乡村只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乡村,那么,在经历了脱贫攻坚战后,人们的生存已经获得保障,乡村便不再只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乡村,而是需要发挥人们能力从而进一步发展的乡村。可是,实现发展便需要资源,而乡村的基本资源原本就在那里,土地、房屋、山水,如何把乡村存量资源和可能的增量资源变成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要素,则需要有人懂得在市场化和数字化大潮中把资源资产化,通过资产运营促进乡村的产业兴旺。

在这个逻辑中,乡村资产经营者是关键角色。问题是:谁可以来扮演关键角色呢?靠村民?传统村民的受教育程度、从业经历、技能技术等都难以胜任,在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中,有经营才能的人在进城进厂务工中大多已找到适宜的岗位。靠城里人?有情怀的城里人的受教育程度、从业经历、技能技术等原则上都可以胜任,可是,少有城里人愿意到乡村去;即使愿意去,也难以坚持;即使去了,也不一定能经营好。原因是:如果不熟悉村情,仅凭教科书式的经营之道,不可能把乡村资源经营好。靠村里的年轻人?出生于乡村、成长于乡村,便有了对乡村生活的体验,有了理解乡村环境的基础;从乡村进入城市,便有了认识市场、认识数字化转型的机会。从村里出去的年轻人似乎是理想的关键角色的扮演者。问题是他们不一定愿意。此外,即使他们愿意且有能力经营乡村资源,还需要有能力处理与政府、村民、市场、技术等的关系。简单地说,经营乡村资源需要这样的人:有乡村情怀,理解乡村社会逻辑,识别乡村资源,有能力经营资源,有处理与经营关联的一系列关系的能力,等等。

要把这些能力汇聚于乡村经营者一身,其实不像开一家小卖部那么简单。脱贫攻坚战为乡村资源经营创造了基础条件,却没提供与经营相关联的社会条件,如:乡村资源可以转化为怎样的产品?产品的市场又在哪里?参与经营的人在哪里?如何实现盈利?如果有收益,又如何分配?经营乡村资源其实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需要经营者打开脑洞进行各种创新,还需要不同的社会主体参与其中,为经营活动提供政策支持、技术支持、资金支持、人力支持,更需要建立一个让参与者达成共识、有激励进而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这本书试图在多样化的案例中观察和发现支持乡村经营的共性因素。书的第二部分提供了7个典型的案例,试图从一个特定的视角回应经营乡村资源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希望为“千万工程”的实施提供可参考的经验或教训。在黄禾岩村,我们观察到了动员的力量,也观察到了各方参与的姿态;在来陆村,我们观察到了社会组织的价值,也观察到了仅有社会组织是不够的事实;在靖宁村,我们观察到了市场的导向性,更观察到了经营人才的价值;在桉富村,我们观察到了乡村的价值,也观察到了抓住城市市场的乡村机会;在云间花苑,我们观察到了行政区划不是乡村发展的障碍,也观察到了多村联动或许有更大的发展机会;在小瑶河村,我们观察到了乡村发展不是靠意愿就可以实现的图景,更观察到了内生发展才是可持续的乡村振兴之途;在达观村,我们再次确认了乡村振兴需要发挥乡村人口的主体性,还观察到了主体性不意味孤立性,主体需要多方其他因素的支持与激励。

书中提供的7个案例不是代表性案例,而是典型性案例,它锚定的是经营乡村资源中可能出现的典型场景,却不一定是代表性场景。为此,在书的第一部分,我们重点关注了两个要素:多主体与数字化。我们认为,一部分乡村之所以直到今天还处在有待振兴的状态不是单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因素联动的呈现,解决这部分乡村的发展问题,让合适人的去盘活乡村资源是关键的,却不是唯一的。在资源盘活中,关键角色离不开多方的支持,离不开多主体的合力,尤其是地方政府的主导。而在多主体合力中,数字化是提高合力效率和效能不可或缺的工具。

经营乡村是中国乡村振兴的主要举措,也是在乡村人口缺乏劳动力优势的环境下的策略迭代性选择,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可能路径。我们希望这本书有助于奋斗在乡村振兴一线的人拓宽思路,因地制宜地创新乡村振兴的路径与方法。

书的第一章由“乡村职业经理人与集体经济振兴研究”课题组集体撰写;第二章的黄禾岩村案例由欧阳杜菲和周逸然(不分先后)主笔,课题组全体成员参与调研和写作;第三章的来陆村案例由李铮主持调研并主笔,欧阳杜菲和王博华参与调研与写作;第四章的靖宁村案例由宋远航主持调研并主笔,周逸然和李佳锦参与调研和写作;第五章的桉富村案例由李佳锦主持调研并主笔,宋远航和周逸然参与调研与写作,第六章的“云间花苑”案例由张蕴洁主持调研并主笔,李书齐参与调研和写作,第七章的小瑶河村案例由李书齐主持调研并主笔,张蕴洁参与调研和写作,第八章的达观村案例由王博华主持调研并主笔,李铮和欧阳杜菲参与调研与写作。

书中案例的调研工作获得了腾讯SSV尤其是相关部门负责人肖黎明的支持。陈晶晶、代秀辉参加了部分案例的调研。李国龙为案例调研的协调工作提供了帮助。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李小云团队在调研中给予了有力的支持。案例调研得到了当地县、乡、村的大力支持,还得到了乡村职业经理人的无私帮助。本书的出版得到了反水投注网站 的支持,编辑提供了诸多技术指导和帮助。谨此一并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文责自负,书中的错误由我们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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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Photo by Sveta Fedarava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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