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从《圣经》看以色列人对战利品的分配
作者:经管领读
发布时间 2022-10-20 10:35 浏览量 2412
以色列人掳了米甸人的妇女孩子,并将他们的牲畜,羊群,和所有的财物都夺了来,当作掳物……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和祭司以利亚撒,并会众的各族长,要计算所掳来的人口和牲畜的总数。把所掳来的分作两半,一半归与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归与全会众。
——《旧约·民数记》
以《圣经》中的章句来开篇永远是一个无可非议的选择。然而读者也许会质疑,开头的这段文字和公共债务与民主制度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究竟有何联系。在《圣经》这一篇章所描述的时期,以色列人的政治组织已经跨越了大家族(enlarged family)的阶段,形成了互相关联的部落联盟,他们需要一个哪怕是以最有限的形式存在的政府。然而他们没有货币,没有贸易,没有公共收入,更没有所谓的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尽管如此,从摩西领受十诫到所罗门即位称王之间,以色列人正经历着从游牧部落向一个在短期内崛起为地区性强权的王国转变的过程。关于国家是如何形成的,这一段历史能够教给我们很多。
对米甸人的攻伐与掳掠只不过是以色列人出埃及这场冗长的戏剧当中短小的一幕。但就是在这一幕当中,关于原始社会公共财政的最重要的部分——对战利品的分配,《圣经》为我们提供了详尽的细节。上帝的启示不仅包括战利品在战士与非战斗人员之间分配的比例,还包括留存作为祭品以及献给祭司的比例。上帝将获得所有战利品总量的0.1%:“……又要从出去打仗所得的人口,牛,驴,羊群中,每五百取一,作为贡物奉给耶和华。”利未人(祭司)将获得总量的1%:“从以色列人的一半之中,就是从人口,牛,驴,羊群,各样牲畜中,每五十取一,交给看守耶和华帐幕的利未人。”从总体上看,这种分配方式是遵循平均主义原则的,只留出很少的一部分作宗教祭祀之用。“国家”并不收取战利品当中的任何部分,其原因也很简单——以色列人此时尚未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
上文所述的分配比例关系,只包括了牲畜和处女这种“生产性资产”。所有的男性和“已与男人同卧”的妇女均被处死。非生产性资产——主要包括从米甸人的尸体上掠夺的贵金属和装饰品——先由战士直接取得,再由带领各军的军长交给摩西。
如今我们将各人所得的金器,就是脚链子,镯子,打印的戒指,耳环,手钏,都送来为耶和华的供物,好在耶和华面前为我们的生命赎罪……摩西和祭司以利亚撒收了千夫长,百夫长的金子,就带进会幕,在耶和华面前作为以色列人的纪念。
在理论上,这些战利品也是应当献给上帝的。但与祂所应得的牲畜的那一份所不同的是,献给上帝的这一部分并没有被当作祭品焚烧,而是被储存起来,作为永久性的公共财产。在这里,第一次出现了本书所讨论的关于公共财政的两难选择:要想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究竟是应当将盈余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还是将其直接分配到个体的手中?以色列人迈出了国家形成过程当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建立公共金库(public treasury)。他们通过自己的方式解决了公共财政当中的两难抉择:将生产性资产留在部落民的手中,而将(非货币经济时代的)非生产性资产进行相对更为安全的集中储存。
从游牧部落向成型国家的转变需要的远不只是国库的建立。转变过程的关键是将小型部落社会的基本架构转化为一个能够领导更大型的复杂社会生活的组织。留存下来的关于文字出现之前的古老社会的记录是稀少的,但历史记录和人类学的研究可以使《圣经》中所讲述的以色列人的故事丰满起来。
原始社会所拥有的政府形式是极为有限的,以至于它们有时被称作“无头”(headless)社会。这样的社会中也许会存在拥有宗教、司法乃至军事权力的首领,但这些首领几乎没有强制的权力。公共性的决定通常由长老议会做出,有时由全体男性部落民所组成的大会也会参与决策。举例而言,在北斯堪的纳维亚的拉普人社会中,“内部事务由某些作者所称的委员会(council)来管理。由于‘委员会’这一术语在现代语境下通常包含正式组织和民选代表的架构,用在这里是有一定误导性的,因为公共决策实际上是全体成年男性部落民的共同责任”。
在有些非洲的原始部落,通过默许式地承认一个非正式且无实权的领袖,部落民甚至无须接受代表大会的权威,其中的一个例子是努尔人。
一位“公牛”(bull)(努尔人部落中的非正式领袖)能从他的职位中获得什么好处是一个完全不一样的问题。没有任何一个努尔人会允许另一个努尔人对他发号施令。对“公牛”领导地位的认同仅仅在于人们等待他做出一个榜样……努尔人从不举行会议并讨论得出最优的行动方案。他们等待着领导人先行动,并且只在对他们有利的情况下才跟随。
除了“公牛”之外,努尔人还拥有一个“豹皮酋长”,其职责是辅助解决血亲仇杀问题。在原始社会中,司法仲裁人的角色是普遍存在的,我们也许可以说“审判裁决是统治者的第一职责”。原始部落由于缺乏正式的政治结构所表现出的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其处于毫无秩序的混乱之中。恰恰相反,全体部落民(包括部落领袖在内)都受到被普遍接受且不可变更的律法的制约,这也是保护原始部落社会不陷入人人恣意妄为的混乱状态最有效的方法。
在抵达应许之地的时候,以色列人并不像努尔人那么缺乏政府组织(尽管他们对政权的持续忤逆是《圣经》故事的主题之一)。部落长老议会和全体会众与宗教/司法权威(如摩西、撒母耳)共同分享权力,有时参与权力分享的还有军事指挥官,如约书亚和基甸。这些领袖的权力本身受制于不可变更的宗教法律。当以色列人想拥立基甸为王时,基甸斥责他们亵渎神:“我不管理你们,我的儿子也不管理你们,惟有耶和华管理你们。”以色列人抵达应许之地的时间在公元前13世纪前后。但有证据表明相似类型的部落组织在最早的有史可考的文明前就已经出现了。在公元前3000年的苏美尔城邦中,选举产生的国王、长老议会与民众大会并行存在的证据足以说明:“史前的美索不达米亚在政治上是按照民主的路线来组织的,而不是像有史料记载以来的美索不达米亚一样大多为专制君主国。”
除了严重缺乏具有强制力的政治机构之外,原始社会的另一个特征是它们难以产生经济剩余。如果一个部落生活在相对宜居的环境内,这种剩余的缺乏不一定是由技术水平低造成的。部落民只不过是单纯地希望每天工作更少的时间——理想状况下是3~4个小时——并把余下的时间用在休闲上。政治家和经济学家强加的繁重的生产经济剩余的任务在部落社会中是不存在的。有些人类学家据此将原始社会称为“第一个休闲社会”。因此,建立一个成型国家的第一步就是要产生可处置或可留存的经济盈余。实现这一目的的方法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很自然的:税收。
但是向有效税收制度的转化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为什么这些快乐而悠闲的部落民,会想着去创建一个迫使他们更努力工作的国家呢?在很多情况下,这样的决定并非由他们做出,“国家”是通过征服的手段强加给他们的。本书中有很多相关的例子。但强制力不能解释所有国家的形成过程,因为也有很多原始部落在没有武力强制的情况下自发地形成了一种更强有力的政府形式。
在未被武力征服的社会中,税收是从原始的礼物交换(gift exchange)中演变产生的。这种交换形式产生于其他所有形式的交换之前,无论是信贷,还是税收和支出,都可以看作从这种礼物交换中派生而来。原始部落的首领普遍收取部落成员的赠礼,但这些赠礼的获得是有附加条件的。正如法国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Marcel Mauss)在其1925年发表的著名研究成果中所说的那样,“在理论上这些赠礼的交换是完全自愿进行的,但实际上它们的赠予和回报都是基于义务原则”。首领必须以某种形式将他的财富再分配给民众。如同其他的游牧部落一样,南美洲的卡拉雅人的酋长可以拥有多个妻子,但这种“多妻制使部落酋长成为其部落民的债务人,因而他不得不为他们服务”。部落酋长有义务举办定期的宴会,在宴会上他必须对部落民进行演说以取悦他们。酋长在表面上或许非常富有,但回报部落民的义务使得他所拥有的财富实际上是虚幻的。
酋长权力向王权的转变有赖于他们已经接受定期赠礼的事实。这个转变过程的真正挑战在于如何将这种蕴含着回报要求的赠礼关系转变为具有更少乃至根本不存在这种回报要求的税收关系。同时,酋长们还必须能够从战利品这种非经常性的盈余当中索取更大的份额。在希伯来人国家的形成过程中,这两个变化都体现了出来。当以色列人要求撒母耳为他们立王的时候,撒母耳警告他们做出这个决定的后果。
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你们的粮食和葡萄园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给他的太监和臣仆……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作他的仆人。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
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当《圣经》中再次谈及战利品的分配问题时,大卫所采取的方案和摩西并不相同。在他统治期间,亚玛利人对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都进行了一次重大的劫掠。大卫追击并击败了他们,并且“(大卫所夺来的牛群羊群)跟随他的人赶在原有的群畜前边,说,这是大卫的掠物”。
这段文字所传达的信息并不是完全清楚的,但既然大卫坚持要求原先被亚玛利人从以色列人手中夺走的财物应当物归原主,那么很可能那些原先属于非利士人的财物都归了大卫所有。尽管大卫后来的确向犹大的长老进献了一些贡礼,但这个故事还是清楚地说明自出埃及以来犹太人政治上的变化。倘若摩西指着一份战利品说“这是摩西的掠物”,那是完全不可想象的。
那以色列人究竟为什么要放弃他们原先的部落体制呢?《圣经》给出了三个原因。
百姓竟不肯听撒母耳的话,说,不然。我们定要一个王治理我们,使我们像列国一样,有王治理我们,统领我们,为我们争战。
以色列人清楚地意识到他们被政治体制上更先进的国家所包围,而且他们想要模仿这些国家,将以色列打造成地区性的强国。但也许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希望将法官的法律权威和将军的军事权威统一成一个世袭的最高职位。在更早些时候,以色列人向基甸献上王位以表达对其军事功绩的感谢,但他拒绝了。现在,司法体系的真空成为他们新的动机。掌管司法的大祭司撒母耳已经年老,而他的儿子们“因追逐利益、收取贿赂和不公正的判罚而为人们所不喜”。对法律与秩序的需求使得政治上的变革最终得以完成。
《圣经》并不是记录这种变革的唯一文献。在几个世纪之后,“历史之父”希罗多德讲述了一个关于米底人的与之极为相似的故事。
戴奥凯斯本已是村社(当时的米底人居住在农村社区中)中有名望之人,当时米底处于一片无法无天的混乱状态。村社中的米底人……任命他为法官,而……他的审判裁决赢得了部落其他人的赞赏。
戴奥凯斯接下来便有意地拒绝再进行审判,劫掠与不法的行为也随之再次滋生……米底人便开始讨论如何能结束这种情况。我怀疑戴奥凯斯的支持者在这些讨论中起了主要作用。“这个社会在现行的体系下已经无法治理了,”他们说道,“我们应当拥立我们中的一人为王……”他们面临着究竟选择何人来做王的问题。他们都对戴奥凯斯充满了赞扬并全心全意地支持立他为王。
这种行为的结果和撒母耳所预言的如出一辙。戴奥凯斯立即命令米底人为他“建造符合国王身份的宫殿,并组建个人卫队来保护他的安全”。他的宫殿周围环绕着七圈宫墙以保护国王以及王室的宝库。戴奥凯斯接着就将自己置于和普通臣民相隔离的状态,并制定了复杂的礼仪准则以示对其地位的尊崇。
由此可见,对法律和秩序的追求是部落体制向君主制转变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转变同时也是建立强大的军事实力的必经之路。对于以色列人与米底人来说,这是建立区域性帝国的前导。国王征收税收,并将其用来供养一支军队和提供应急的准备资金。在19世纪从欧洲前往非洲和波利尼西亚的探险家看来,政治集权化和军事力量之间的等价关系是显而易见的。相较于肯尼亚的原始部落来说,乌干达有税收征集制度的图西人王国拥有更雄厚的军事力量。而相对于政治结构简单、分配关系上遵循平等主义原则的美拉尼西亚部落而言,汤加、夏威夷和斐济的波利尼西亚王国对欧洲人的入侵进行了更为有力的抵抗。在关于非洲图西人王国的研究中,露西·梅尔(Lucy Mail)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倘若她在这里讨论的是以色列人、米底人、汤加人以及任何原始社会,其结论也不会有什么差异)。
我们已经看到,想要使得王权的建立成为可能,社会就必须拥有足够的财富剩余。这些剩余可以集中在统治者的手中,并被用于整个国家。
由此可见,权力是从可处置经济剩余中产生的。但国家建立的过程不止于建立有效率的军事力量。部落酋长所采用的礼物交换制度中所蕴含的再分配关系可以延伸到最为复杂的文明社会中,而事实上,这种延伸的确发生了。早期帝国国库中贮藏的不仅包括贵金属和装饰品这样的“金融资产”,还包括谷物和其他消费品。这些贮藏品是通过对农产品征税得来的,其税率从10%到50%不等。它们构成了一种早期的供给调节机制,既可以充当抵御饥荒的应急物资,又可以养活大量直接由国家供养的人员,从而发挥作用。这些人员主要包括被征召的劳动力,他们建设能够增加公共收入的大型工程,如被认为是先进文明标志的大型灌溉设施,或者统治者旨在引发臣民敬畏之心的纪念碑。
所有青铜时代的伟大文明都依赖于统一的国家粮仓系统。《圣经》中约瑟的故事已经使我们熟知了埃及法老谷物仓库的规模及其运作方式。与之类似的仓储系统也存在于美索不达米亚、迈诺亚、迈锡尼与中国。在印度河谷的摩亨佐达罗与哈拉帕文明中,“粮仓中的谷物来自民众向国家的纳贡,在某种程度上,它们在当时的经济中起到了类似于现代国家的银行或者财政部的作用。在货币尚未出现的年代,这些粮仓在任一时刻的状况反映了国家信用的状况和政府整体的效率与境况,尽管这种反映有可能是极为片面的”。
在这里,我们论及了本书所探讨问题的关键。如果说公共仓储的状况“反映了国家信用的状况”,那么这种对应关系和我们今天所理解的中央银行与国家信用之间的关系并不相同。因为在古文明时代,国家不是“信贷市场”的借入者,而是借出者。
乍看之下,信用是不可能在没有货币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但事实恰恰相反,有记载的信用交易比铸币的产生早了约两千年,并且有证据表明债务的历史与文明的历史是相伴而生的。出借与归还本金的形式很可能是从礼物交换过程中所隐含的回报原则产生的,而利息则似乎是定居农业的自然衍生物。最早的带有付息义务的借贷很有可能是关于牲畜的,随着小麦种植的推广,关于谷物的有息借贷也发展了起来。利息的概念本身似乎意味着它是自然的增殖过程的一部分。借入牲畜的人在将其归还时,不仅要偿还原来借入的所有牲畜,还要把出借期间这些牲畜所产幼崽的一部分交给出借者。这一概念非常好地体现在苏美尔人的语言中,他们用“小牛犊”(mas)这个词来代表利息。这种偿还所借资产的增殖部分的原则,先是被古代美索不达米亚人延伸到了谷物的借贷上,借入谷物的人需要将收获的一部分作为利息偿还给出借方。他们随后在贵金属的借贷中也应用了这种原则。但贵金属及与之类似的“非活物”,本身是不能像自然生物一样自行增殖的,中世纪欧洲的经院哲学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对放贷取息进行了谴责。倘若让美索不达米亚人看到,这种谴责只会被他们称为迂腐和缺乏想象力的表现。
国家粮仓的职能不仅是在灾荒时分发食物,在每年的粮食生产周期中,粮仓还作为“种子银行”而发挥作用。流传至今的最早有关利率数据的记载来自古美索不达米亚,农民从国家或神庙的粮仓借入种子,并在下一次收获时进行偿还。对于我们来说尤为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以今天的标准来衡量,这些利率是极高的。苏美尔人借贷种子的年利率高达33.3%,而这也正是《汉谟拉比法典》中所规定的最高利率,在亚述利率甚至还要更高,支付50%的年利率都是常事。
在古埃及,无论是货币还是信用几乎都是完全不存在的。但在中国,国家作为出借方的行为延续了两千多年,保存下来的利率的具体数值从26%的银利率到150%的谷物利率不等。直到1933年,中国的中央农业实验所还在收取34%的货币利率和85.2%的谷物利率,这足以说明在中国这种政府高利率放贷的行为延续时间之长。
这种极高水平的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金融不发达的社会中信用稀缺的状况。在这种利率水平下,长期借贷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在下一个再生产周期之前债务依然没有得到偿还,唯一可能的结果就是违约。但这种利率水平所蕴含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利息所要求收获的谷物比例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其事实上构成了一种在国家以正常税收途径获得的大量收入之外的辅助性税收。在不可逆转地朝着更为强力政府转变的国家形成过程中,这种税收性质的利率水平是必然存在的。
相较于部落社会以及它们原始的民主平均主义政体来说,文明化和集权化的帝国看上去无论在任何方面都占据着优势地位。它们的统治者处于神性或半神性的地位,因而拥有更高的统治合法性。帝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更为先进,鼓励通过灌溉来增加农业产量,因而能够供养更为稠密的人口。这些帝国巨大的版图及其统治者充裕的资金收入使得它们能够维持原始部落无法匹敌的军队。帝国丰裕的国库能够让其更好地应对民政和军事上的紧急状况。由此可见,对于在帝国周边的部落来说,看上去只有两条道路可以走:尽力地仿效帝国,或是被其征服。无论这两种情况究竟何种成真,部落社会都将转变为一种新的国家形态,而在这种新的国家形态中是没有公共债务的容身之地的。
节选自《债务与国家的崛起:西方民主制度的金融起源》反水投注网站 2021年版
策划:Zouu
审定:陈凤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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