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学(第1辑)
华南师范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 吴坚 柯森 钟燕慧
新年前夕,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了2022年新年贺词。
这次,小廌激动地发现,
一本蓝皮书出现在主席的书架上!
那就是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
“法治现代化蓝皮书”。
“法治现代化蓝皮书”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创。鉴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础性、支撑性、战略性的特殊重要地位,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从2020年开始,聚焦于法治社会领域,以“法治社会发展报告”为专题开展蓝皮书建设工作,分年度持续展示我国法治社会发展的历时性场景,为法治社会建设事业咨政建言。本期小廌推出由主编公丕祥教授撰写的总序及已出版两卷的目录。
纵观世界法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现代化与法治内在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近代以来,伴随着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国家现代化与法治化成为国家和社会生活变革与发展的主旋律。然而,这一进程在不同的国家往往具有不同的历史特点,形成各具特质的法治发展及其现代化道路。中国法治现代化是在中国的具体国情条件下所展开的法治变革过程,体现了独特的内在逻辑。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人以高度的历史主动性,深刻认识法治这个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地厉行法治,深入推进广泛而深刻的社会与法治变革进程,中国的法治现代化显示出旺盛的活力与强大的生命力,充分表达了法治现代化的中国经验。
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治革命是社会革命的历史产物,也是社会革命的法治样式。中国共产党成立一个世纪以来,领导中国人民坚定推进气壮山河的伟大社会革命,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社会革命,“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这一进程中的两次前后相继的法治革命,首先都是一场社会革命。1949年至1956年的当代中国第一次社会革命,在中国大地上创建了社会基本制度及其国家制度体系。“五四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证了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这两大原则,创设了社会主义中国的国体与政体的宪制基础,由此形成了当代中国第一次法治革命。1978年开启的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乃是1949年之后中国的第二次社会革命,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八二宪法”及其四个宪法修正案在改革开放的社会变革进程中第一次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国家根本法基础,进而形成了当代中国第二次法治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发展领域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法治现代化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必须一以贯之进行下去”。适应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需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加强中国法治发展的战略谋划,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抉择的基础上,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专门系统的战略部署,成为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是继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我们党对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谋划,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全会形式专题研究宪法修改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旨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革命提供坚强的宪法保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充实完善了现行宪法有关制度规定。这集中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国家发展及其现代化的内在需要,明确表达了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宪法逻辑,充分体现了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时代价值。
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伟大社会革命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与中国具体法治实际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历史与地理环境诸方面的条件或因素,决定或制约着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的基本取向和运动方向。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探索中国法治现代化道路的艰辛实践,历史性地生成了法治现代化的中国道路的总体性特征。这主要是:
(1)在当代中国,作为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在整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根本政治保证。
(2)法治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推进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就是要促进从人治型的国家治理体制向法治型的国家治理体制的历史性转变,这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方略选择。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准则,这是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的最深厚的动因基础。
(4)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准确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对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产生了深刻影响,这是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客观依据。
(5)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宏伟大业,必须把新发展理念融入全面依法治国领域之中,充分展示法治对于保障当代中国发展的时代价值,这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战略引领。
(6)处于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必须始终高度关注和重视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全面依法治国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这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价值取向。
(7)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东方大国,东中西部各个区域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必然影响或制约各个区域法治发展的进程状况与实际效果,必须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性的前提下认真对待区域法治发展,这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现实路径。
(8)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整体谋划,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这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统筹机制。
(9)在当代中国,“改革和法治为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必须立足法治国情条件,渐进有序地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10)在全球治理变革深入推进的历史条件下,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彼此互动、协调发展,以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全球方位。很显然,在当代中国伟大社会革命进程中逐步形成的法治现代化道路,有着自身独特的历史个性和鲜明的中国特征。只有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才能走出一条自主型的中国法治现代化道路。越是民族的,越具有世界性。根植于法律文化传统创造性转换基础上的中华法治文明价值体系,并不是脱离世界法治文明发展大道的孤立的法治现象,而是基于对本国法治国情特点的悉心把握,“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充分吸取世界法治发展的有益经验,“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
因此,法治现代化的中国方案,不仅记载深厚的中国经验,融入丰富的中国元素,体现鲜明的中国精神,而且注重把握世界法治文明发展大势,积极参与世界法治经验对话交流,辩证吸收世界法治发展有益成果,因而与世界法治文明的普遍准则沟通协调,具有普遍性的世界意义。
当代中国正处在从大国走向强国的新发展阶段。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铿锵步履,“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强起来”的宏伟愿景,离不开法治的坚强保障。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庞大、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要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长期执政,确保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悉心做好为民族复兴筹、为子孙后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的战略筹划,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而为新时代中华民族“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法治现代化的中国方案,有力体现了新时代从大国走向强国的中国法治使命和责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标志着当代中国现代化运动站在了一个新的时代起点上,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迈进了一个新的社会历史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的一个重要理论贡献,就是清晰阐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战略谋划。这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这一战略安排蕴含着丰富的法治意义,具有鲜明的法治发展指向,实际上提出了推进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新的“三步走”战略构想,从而昭示着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宏伟愿景。第一步,按照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那时,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第二步,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比原先的设想提前了15年。到那时,在政治建设与法治发展领域,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第三步,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在政治与法治发展领域,我国社会主义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政治文明的全面提升,必然意味着在这一进程中我国法治文明历时地得到全面提升。法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内在联系、不可分割,处于同一个历史过程之中。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同样表明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全面实现。这无疑是一幅新时代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恢宏画卷。
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现代化强国的历史进程,赋予法治现代化的中国方案以全新的时代使命。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大的成果,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程的最新重大理论成果,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的崭新境界,为深入推动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中国法治现代化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智库建设的前进方向。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是经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的一所法治智库。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足江苏、面向全国、放眼世界,致力于为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法治江苏省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注重把握应用性和对策性研究的工作主轴,坚持宏观层面研究和微观层面研究的有机结合,侧重中国法治现代化领域的战略层面研究,着力提出具有长远考量和全局意义的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的战略性预测和发展战略建议,为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思想和行动方案选择,努力建设成为全省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中国法治现代化领域的新型高端法治智库。法治现代化蓝皮书是由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组织编撰的专注于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领域重要问题的连续性的年度研究报告,旨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面向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紧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重点围绕探讨法治中国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区域法治发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中国法治国情调研等领域,推出中国法治现代化领域年度专题研究报告与法治智库产品,突出理论思考,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实证分析,突出咨政建言,努力在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理论建设、战略研究、社会引领、政策建言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果,以期为新时代的中国法治现代化事业奉献绵薄之力。
《法治现代化蓝皮书:中国法治社会发展报告》的编辑出版,得到了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反水投注网站 和南京师范大学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全国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的热情指导。在此,谨深致谢忱!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
公丕祥
2021年5月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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