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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设的进展、短板与建议
摘要
随着金融行业态势的不断发展和日渐复杂,地方金融监管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中的重要性日渐凸显。本文梳理了我国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设的发展历程,并盘点了我国地方金融监管立法方面的进展,研究发现我国已有过半的省级行政单位发布了纲领性的金融监管条例,并不断依托实践经验推进出台分类分业监管办法,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效果。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的短板和不足主要包括:地方金融监管缺乏上位法明确权责划分、央地金融监管目标存在不一致、地方政府内部不同机构与地方政府间都存在横向协调困难的问题,以及难以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技术带来的新挑战。最后本文就现存的监管短板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如完善金融稳定法律保障体系、明晰中央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构建地方金融监管治理体系、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
作者
郑联盛 ,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研究室主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主任。曾任职于上海飞机研究所、财政部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中信建投证券研究部和广发基金。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课题十余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各类课题40余项,出版专著5部,在《世界经济》《财贸经济》《经济学动态》《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等发表学术文章200余篇,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发表评论150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宏观审慎、金融风险和金融监管等。
孟雅婧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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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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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设的进展
- (一)地方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 (二)地方金融监管的体制安排
- (三)地方金融监管的立法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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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短板
- (一)地方金融监管缺乏上位法
- (二)央地金融监管目标难统筹
- (三)地方金融监管横向集中难
- (四)地方金融监管面临技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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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政策建议
- (一)完善金融稳定法律保障体系
- (二)明晰中央地方金融监管职责
- (三)构建地方金融监管治理体系
- (四)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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