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燎原之火:互联网广告公司的涌现

摘要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经济、技术、生产、分销以及媒介的发展催生了现代广告代理制度。现代广告公司开始从媒介中分离出来,又与媒介保持着一种相互合作共赢的关系。现代广告公司是广告代理公司,其使命是站在广告主的角度上制定广告方案并根据这个方案购买媒介、实施广告活动。1920年。世界上第一座商业广播电台诞生,1941年,电视诞生,并在1960年,覆盖了90%以上的美国家庭。媒介作为一种技术界面,成为广告代理公司施展创意和才华的舞台。不同媒介也催生了不同形态的广告公司。从智威汤逊对杂志媒体的经营与开发,再到威廉·伯恩巴克与美术、文案的合作,广告公司在努力匹配读图时代的用户阅读习惯。携“革命”之势汹涌而来的互联网媒体,也成为当下广告业和广告公司变革的最重要力量。

关键词

作者

刘佳佳 浙江传媒学院教师,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博士,研究方向为广告史、广告文化、消费社会。近五年来主持浙江省社科基金、省社科联等厅级以上课题6项,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CSSCI期刊论文4篇。
王昕 博士,副教授,中国传媒大学首都传媒经济研究基地秘书长,广告学院、新媒体研究院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媒体融合、广告传播与广告业务。近五年来,先后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广电总局社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12项课题,以及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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